什麼是違反誠信原則(GFV)?

當您使用未交割的資金購買證券,然後在該購買證券所得之資金原本的交割日(交易日+2個工作日)之前出售這些證券時,就會發生違規操作行為。使用現金賬戶進行當日沖銷交易很容易導致違反誠信原則(GFV)

例如,您購買了100股ABC股票,並在週一以2,000美元的價格出售了它們。出售所得將在星期三(T + 2)結算,但在當天,您決定將未交割的$2,000收益投資到XYZ股票中。在週二,即ABC出售所得資金交割的前一天,您賣出了XYZ股票。在這種情況下,您的交易就發生了違反誠信則(GFV)之行為。

每次違規操作的行為都會在賬戶紀錄中保留12個月。若您在12個月內累積4個違反誠信原則(GFV)的紀錄,將導致賬戶在90天內受到限制,亦即您只能使用已交割的資金進行購買。若在12個月內累積5個GFV,則將導致該賬戶在90天內受到限制,在此期間該賬戶只能出售證券,不能購買。

請參閱以下有關違反誠信原則(GFV)警示累積的限制:

在12個月內,收到2次警示的賬戶仍可以使用未交割的資金購買證券; 但是,收到3個警示的賬戶只能使用已結算的資金購買證券。 此時,如果您仍想使用未交割的資金進行購買,則可以致電尋求經紀人的幫助。 您也可以選擇申請融資賬戶以避免您賬戶中出現GFV警示。

如果一個賬戶收到4個違反誠信原則警示和90天的限制,則您只能使用已交割的資金購買證券,經紀人協助的交易也將僅限於使用已交割的資金。 對於第5次警示,在90天內賬戶只能在此期間出售證券,不能購買。 在有效期為90天之前,賬戶將不允許使用融資交易(不接受融資申請)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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